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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章 忠犬是个小可爱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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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:“二爷,箫护卫说的没错,这两个的确是我做的,另外两个是姜娘子做的。”

    金冷心点了一下头:“那你在这里再留两天,好好跟姜娘子学,务必要把味道学的相差无几。”

    水汶应道:“是。”

    他也想在这里多待几天,姜娘子炒的家常菜,他在厨房已经尝过了,味道都不错,回头再精进一些,变成酒楼里的菜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水汶留下来了。

    待了几天,不但学会了七彩杆菌炖鸡,肉酱,还联合姜钱儿研究出新的菜式,因为是两个人研究,金冷心给钱买断两个人对半了分。

    继而导致,水汶让风筝从府城带来了两匹布,送给姜钱儿,向她邀约往后得了空一定要去京城找他,他请客。

    姜钱儿没跟他客气收下了布,向他允诺,往后有机会,一定会去京城找他玩,还向他说,以后要研究出什么好菜式,欢迎他来学。

    水汶离开之后。

    转眼又过去几天,到了杨明兰和杨大牛成婚的日子,欢婆子家贴着大红喜字,弄得喜气洋洋。

    因为唯一的孙子结婚,加上翠山岭本来就五十户人家,欢婆子就办了一下,请了村子上的人来吃饭。

    大家也都知道不容易,每家也就来一个人或者带个小孩,没有拖家带口的满打满算坐了八桌人。

    红婶子掌勺,姜钱儿他们跟着后面忙活,做了五个菜一个汤,每一桌都有一大碗肉,色泽红润的红烧大肉。

    村民们被欢婆子的大手笔惊了,都觉得杨明兰是幸运的,她不生,虽然大牛憨,傻,但真真切切欢婆子是疼他,跟着也看中杨明兰。

    忙碌了一天,杨大牛和杨明兰洞房花烛,姜钱儿洗漱好,爬到炕上,身体缩进周行山怀里,吻了吻他的下颚,张口道:“相公,杨大牛今天好喜庆,杨明兰今天好漂亮啊。”

    周行山眼神一深,拉过被子,裹住了她,手压在她的肩头:“嗯,很喜庆,很漂亮。”

    姜钱儿吻过他下颚之后,趴在他的怀里,听着他的心跳,道:“相公,往后等我们赚到很多很多文钱之后,我能重新嫁给你一次吗?穿上你给我挑选的嫁衣,你给我挑的首饰。”

    周行山雌雄莫辨好看的脸,刹那间在姜钱儿看不到的地方沉了下来,压在她肩头的手,松开了她的肩头,圈握成拳,青筋爆粗,张口声音哑沉:“睡吧,明天还早起呢。”

    姜钱儿也没在意,蹭了蹭他的胸口,趴在他的怀里,搂着他的腰,闭上眼儿:“相公晚安。”

    周行山松开圈握成拳的手,转头吹掉了油灯,慢慢的抱着她,躺了下来,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,眼神比黑暗还黑,比夜还凉。

    她想重新嫁给他,不是以原来姜钱儿的身份,而是以一个全新的身份嫁给他,她是一个附身的邪魅,对他动了情,动了爱。

    他是一个残废,腿脚站不起来,又立不起来,除了抱抱亲亲,其他的,他一律给不了她,可他又不愿意放手,不愿意把她推给别人…

    翌日。

    姜钱儿如平常一样起床,发现杨明兰和杨大牛已经起了,两个人在厨房里一个烧火,一个在摊饼,两人之间全是粉红色的泡泡。

    周秀儿在里面,就像一个小灯笼似的瓦亮瓦亮的。

    姜钱儿在门口停顿了一下,直到宜哥儿过来,才冲着杨明兰打了一个趣。

    杨明兰的脸瞬间通红,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。

    杨大牛憨憨的笑:“明兰姐姐,饼上多摊一个蛋,你吃。”

    杨明兰:“我不吃,给奶吃。”

    她跟杨大牛一起叫欢婆子奶奶。

    她是新媳妇今天第一次下厨,饼摊的特别软乎,小米粥熬的特别软烂,适合老人吃。

    再加上杨明兰感激姜钱儿和周行山,今天的第一次下厨,也做了他们的饭,就连已经吃过早饭的宜哥儿也被拽上了早餐桌。

    几个人开开心心丰盛的吃了一顿早饭,待姜钱儿他们离开饭桌,去忙活着自己的事儿时,欢婆子叫住了正在收拾的杨明兰。

    杨明兰擦了擦手,来到欢婆子面前,“阿奶,怎么了?”

    欢婆子抓住了她的手,把自己手腕上的一个细银镯子,转套在她的手腕上。

    杨明兰见状连忙道:“阿奶,万万不可……”

    欢婆子制止了她把细银镯子退下的动作,“这是我婆婆传给我的,本来已经传给了大牛他娘,可惜大牛他娘是个没福气的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你是我的孙媳妇,这个东西就给你,你带着,还有,这些是我多年攒的文钱,以及昨天乡亲们过来上的礼钱,现在都给你。”

    而今在希博利尔看来,当初他们所做出的最优选择判断,却是错过了一次能让乌萨斯这个国家破而后立、脱胎换骨的机会,失去了一个能让整个国家的社会形态,朝向更加优秀制度的社会跃进的时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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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在你上次离去之后,我的工作就是处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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